2011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發展改革委關于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意見的通知,提出在實施農網改造升級工程的同時,全面取消縣級供電企業的“代管體制”。一年來,國家能源局積極督促電網企業加快理順農村電力管理體制工作。截至目前,國家電網公司已完成203家代管縣級供電企業的上劃管理,簽署了40家代管縣級供電企業的上劃協議,對3家代管縣級供電企業進行了股份制改造,主要涉及山東、河北、湖北、湖南、四川、甘肅、福建、浙江等省,代管縣級供電企業的數量減少到322家;南方電網公司已完成27家代管縣級供電企業的上劃管理,主要涉及廣西、云南和貴州等省,代管縣級供電企業的數量減少到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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